「夺」字甲骨文作「」(合集584),上部从隹示飞禽,下部从又表手部动作,整体呈现擒鸟之态。罗振玉《增订殷虚书契考释》指出此构形「象手持隹而失之」,暗含「得而复失」的矛盾意象。商周田猎卜辞中「王其夺兕」的记载,印证了该字与武力获取的原始关联。
金文嬗变:礼器铭文中的权力重构
夺字的金文
西周中期「夺」字始增「衣」符,作「」(大盂鼎),形成「从衣从又持隹」的复合结构。李学勤《字源》认为此演变折射出周代「俘获戎服」的军事制度——以夺取敌方战服为胜利象征。春秋金文出现省形变体「付」(秦公簋),衣部简化为「大」,体现文字书写效率化的早期尝试。
简帛讹变:战国文字的空间解构
夺字的战国文字
郭店楚简《老子》甲本中「夺」作「」,衣部裂变为「卒」与「口」的组合。这种讹变可能受三晋文字「卒」「衣」形近混用的影响,如侯马盟书「卒」字作「」,与「衣」的楚系写法产生交互。北大汉简《老子》所见「僘」形,则预示着小篆「奪」的标准形态正在形成。
《说文》体系:经学语境下的形义重塑
夺字的小篆
许慎将小篆「奪」归入「奞」部,释为「手持隹失之也」,延续甲骨文的会意逻辑。然段玉裁注揭示深层矛盾:「凡手中遗落物当从扌,此从又者,特以持鸟为说」。这种训诂学阐释,实为汉代经学家对「毋夺农时」(《礼记》)等经典表述的语义规范需求。
隶楷定型:笔势演化中的理据重构
夺字的隶书
东汉《曹全碑》「夺」字作「勘」,衣部彻底分解为「大」「」两个构件。启功《古代字体论稿》指出这种隶变实为「弧线平直化」的结果:原篆书衣部的曲笔被拆解为横竖笔画。至唐代《干禄字书》确立「夺」为正体,其形体完全脱离原始构形理据,成为记号字。
夺字的楷书
夺字的简体
参阅:裘锡圭《文字学概要》、陈斯鹏《战国简帛文字演变研究》